An Outdoor 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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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27

做女人真的不是件容易的事

〈之一〉
我照照鏡子,好像真的變胖不少。自從 gym 裡面的磅秤壞掉之後,長久以來,輕鬆地選擇不必面對這個問題。卻在上禮拜,探望小姪女的時候,在兄嫂的浴室發現了這個要命的磅秤,終於瞭解潘朵拉是在怎麼樣的心情下掀開那個盒子的。

剛來美國的時候,166cm的身高 52 kg 的體重還算是輕的了,起初還勤奮地自己料理膳食,過晚上九點之後絕不再進食,如此這般的體重還維持著一兩年,誰知好景不長,外食的頻率增加了不算,還染上了吃冰淇淋、吃甜點的惡習,如今體重已經多了 15 磅了。

唉呀呀,美國真是個用糖堆出來的國家啊,白白細細的粉末就像流沙一樣逐漸地將一個人慢慢地捲進去,不知不覺中,是糖還是毒品也已經分不清了。幸好,走出大街,還是處處可見是我兩倍或是三倍大的女人,也算是飲酖止渴。

來美幫嫂子坐月子的母親,卻毫不容情地戳破我賴以維生的夢幻,「看你兩腿這麼粗」「怎麼這樣肥滋滋的」。口中雖仍然強辯著說:「不要把我和台灣那些幽靈的女生比,我可是都有在運動的,健康地很」「我體脂肪指數是 22 ,跟肥胖的最低指數還差得遠呢?」不能否認的是,這幾年回台灣,東區幾乎成了我的禁區。

母親的幾句話一直在我腦海中迴響,揮之不去,我疑神疑鬼地,似乎,我照鏡子的頻率也變多了。還是,從明天開始天天跑步好了,做女人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之二〉
長得怎樣真的不是我應該負責的吧?!好歹我還沒有30歲,離林肯說要為自己容貌負責的年齡還有一些哩。

從小,沒有人稱讚我漂亮。陪著媽媽到菜場買菜的時候,賣雞、賣魚、賣青菜的歐巴桑就會對媽媽說:「這你女兒啊,皮膚好白喔」,從小就懂人情世故的我,就知道這是一種「妳女兒長得不怎麼樣」的禮貌說法,偏偏媽媽還要落井下石,「還好她白,一白遮三醜」

同學們也不是太友善,「妳爸爸好帥喔,妳媽媽好漂亮喔,妳哥哥很英俊喔,妳弟弟好可愛喔,妳一定不是你爸媽親生的吧?」還好我那時多懂得些人情世故,知道笑容是可以打擊任何惡謔的,不過小時候和哥哥吵嘴,他出口的一句氣話「妳是撿來的」,還是讓我在陰暗的小角落蹲了一個下午。

長大之後,喜歡在外頭野,在無數個晴朗的日子裡,唯一倚仗的遮醜利器,也慢慢地離我而去了。

於是,在母親告知親戚聽說我的小姪女有些像我時,第一個反應都是,「希望她長大多像媽媽一點」,我的笑容也只能更加燦爛了,做女人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之三〉
「不好意思,問一下,妳的男友年紀比妳小吧」
母親說:「妳不怕過了十年之後,人家以為他是你兒子?」
這這這,這也太誇張了吧,女人的臉真的老得這麼快?這麼說來,總有一天,我弟弟也會變成我兒子了。

從來沒有細數我的歲月痕跡,雖然我真的真的知道,二八年華過去,三十而立也不遠矣,與一個和我同年出生的朋友吃飯,席間開玩笑也不無感嘆地說,想想,到時候填寫問卷的時候,年齡的勾選就要從這個小方格跳到另外一個小方格了,我半認真說,「那我們發起一個拒填 30 ~ 34 ,只填 26 ~ 30 的問卷好了。」

友人笑:「這倒是個好主意」。看她似乎也是認真的模樣,唉,做女人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Jul
14

住宅中特別重要的兩個地方,恐怕是廚房和廁所了。廚房考驗人的創造力,廁所檢視人的消化力,因此,廚房不可沒有音樂,廁所不能沒有書報。

從小到大,最愛的是小說,偏偏小說一看常常欲罷不能,總是底下打完仗了,手上,諸葛先生的錦囊妙計還沒拆呢!一場赤壁之戰浩浩蕩蕩鳴金收兵,恐怕我的脖子、膀子、脊椎都得好好按摩一番,小時候還可以這樣搞,長大了可是得換個主意。

偶然一次回台順手從書架抽了幾本詩集回來,心想,都已經二八年華了,還不趕快補充氣質,馬上也就只能大嘆老大徒傷悲了。這幾本詩集帶回來,才發現,這下可真是撈到寶了,詩集果然是廁所良伴,大小咸宜,尤其是當口中琅琅上口,水上叮咚作聲的時候,那種迴腸盪氣,也只有詩人筆下才可以寫得出來。

匆匆數月的光陰過去,潛心苦修的結果,也消化完了本文要談的這本,由洪範出版社出版的鄭愁予詩集。

提到鄭愁予,大約很少人不知道的,尤其是那一首「達達的馬蹄,是美麗的錯誤」。記得曾經看過一篇評論說道,大家總把這首詩當作情詩來解,殊不知曾經轉戰大江南北的鄭愁予,可是在這首詩中暗喻自己的政治意涵。害得我讀這首詩的時候特別用力,卻總是唸不出微言大義,慚愧的我還是本分地歸隊到,眾人皆醉我獨醒中的眾人吧。還是當作情詩唸,多麼美麗:

我打江南走過
那等在季節裡的容顏如蓮花的開落

讀鄭愁予,最令我心嚮往之的就是他善用譬喻。除了相當有想像力之外,重要的是,相當的美,像是曹植的洛神濕漉漉地帶著嬌弱的身軀,冉冉地踏著荷花淺笑著走來,我的眼只能定著觀看,我的心只得怦怦地震撼,而我的腦袋只能歇了力氣、停止轉動。

「眾溪是海洋的手指‧索水源於大山」〈島谷〉
「那時,我們將相遇‧相遇,如兩朵雲無聲的撞擊」〈採貝〉

不知道鄭愁予是否因為總是在遷徙的緣故,詩裡常帶著一股幽幽的哀愁,卻總是淡淡的,讓讀者情不自禁地跟隨著嘆了一口無聲的氣,默默地好幾分鐘不說話,希冀可以幫助他抹去這一股蒼蒼地藍。

看他是這麼終結〈生命中的小立〉

拍拍兩肩的歲月
抖落一身塵土
——我的靈魂
撫著我底墓碑小立。

而〈當西風走過〉,無知的秋,又是顯得這麼殘忍

僅圖這樣走過的,西風——
僅吹熄我的蠟燭就這樣走過了
徒留一葉未讀完的書冊在手
卻使一室的黝暗,反印了窗外的幽藍。

最令我驚喜的,是他把我念茲在茲的台灣山岳,寫得這麼迷人。

「天空下的山谷有午日盈滿‧將松籟用亂針繡在雪般的白晝上」〈絹絲瀧——大屯山彙之三〉
「戀居於此的雲朵們,想是為了愛著群山的默對——
彼此相忘地默對在風裡,雨裡,彩虹裡。」〈雲海居(二)——玉山輯之二〉

讀鄭愁予的詩,真能讓我忘了此身在何處,同時,所有身邊的人、事、物,也飄飄然地雅化了。詩與人生大事的結合,從此之後,成為我美麗的錯誤。





Jun
4

告訴朋友,我在台灣是不運動的,沒有人相信我,因為在美國的我幾乎十八般武藝全來。

說,不運動,似乎很誇張,但是真的只記得在國中的時候扯扯鈴,在高中的時候打打排球,在大學的時候坐車到台灣各地踏踏青。還記得小學的時候,考體育總是考 100 公尺、考跳高,我的速度從來也只能在大隊接力的時候為班上同學加加油,拿拿外套,儘管班上幾乎所有的人都參加了比賽。跳高的時候,講究不了剪刀式還是背滾式,心中暗暗祈禱只要一次竹竿不要掉下來就好,也總是事與願違。因此,對運動這回事,總是有很強烈的自卑感。

高中的時候,學了排球。很努力地把低手運球練得不能再熟練,居然可以參加班際的排球比賽,由於是破天荒第一次參加體育競賽,每天早也練習、晚也練習。學校場地有限,早上五點起床,生怕地盤被人捷足先登,天天跑來跳去,累得晚上早早十點就抱著枕頭沈沈睡去。結果,比賽的時候,卻硬是在八強之前被刷了下來,心裡頭就像是空了什麼似的,也不顧什麼面子驕傲,驚心動魄地嚎啕大哭,恐怕整條走廊的班級無一倖免於這場媲美孟姜女的好戲。

比賽是輸了,可是那一段時間是我學期成績最棒的時候,不是因為預習複習,而是因為生活週期正常,每節上課精神飽滿,理解記憶毫無問題。而且一向跑得很慢的我,800公尺考試居然從四分多鐘進步到 3分 40秒,再也沒有一刻像那時的我這麼服膺有恆為成功之本的教訓,也從此對運動不再那麼恐懼。

又打開了一片天,是來到美國之後的事情。美國不像台北,是個 24小時的不夜城,要吃要喝要娛樂,可以信手拈來。在這裡,假日難得有些好消遣,也沒有閒錢可以到處血血拼、壓壓馬路,路旁的裝飾不是令人垂涎欲滴的好小吃,倒是有事沒事就冒出一個慢跑者,幾個溜滑板的年輕人。好動不好靜的我,開始學習直排輪,一開始驚險萬狀,怕是一不小心就會衝進河裡頭,溜了幾次之後,居然也可以頭頭是道,有些耐心,一次也可以溜完 10 miles 8 miles沒有問題。

後來也跟著跑去嚐新,試試滑雪。跌在鬆軟的雪上,屁股一點都不疼,知道甜頭之後,狠下心來橫衝直撞,居然也很快就克服了對黑色鑽石的恐懼。

最神奇的是,在台灣因為怕水怎麼也沒有學會的游泳,居然也讓我在美國學會了。我的理論是,像我這麼愛玩的人,居住在一個 70%以上被水覆蓋的星球,不會游泳實在損失太大了,於是報名了游泳課,一開始也還是害怕,怎麼學怎麼沒有進步,只要一嘗試換氣就會喝水,後來逼不過高昂學費的刺激,發狠天天到泳池報到練習,也居然也可以從泳池的這一頭游到另外一頭。後來又因為朋友嘲笑姿勢難看,繼續發狠練習,從當初的游個 25 yards就喘得不成人樣,到現在游完 1 mile面不改色。

一發狠天下無難事。

很多年以前,在學校參加登山社的哥哥帶我去附近的觀音山爬硬漢嶺,當時,我一邊爬一邊覺得自己快要死了,最氣人的是,哥哥每次都很快地消失,然後在我好不容易爬到他的等待處的時候,說「我已經等好久了,怎麼體力這麼不行啊?這種程度的坡度應該要跑山的」,而現在,我也可以背個三四十磅的背包,在山林間走來走去,真正地貼近大自然,而這也不過就是因為平常時候有跑跑步、游游泳、打打球、或是溜溜直排輪罷了。

最近台灣因為高山纜車的事情鬧得沸沸揚揚,經建會的張景森居然呼籲登山客不要霸佔山林,高山纜車讓腳力不好的人也可以親近台灣的山林美景,只是,親近台灣的山林真的有這麼困難嗎?只要願意開始平常做做運動,跑個 2個月的步,就可以以一種緩步悠閒的步調欣賞大自然,豈不是又比乘坐纜車走馬看花好得多了嗎?

我在此地參加的所有登山團體,總是不遺餘力的宣導「Leave No Trace」的觀念,真不敢想像興建纜車,會帶給台灣多少不可逆的破壞。我至今還沒有背過大背包走過台灣任何的一座山,早就知道台灣的山讓人目眩神迷,也因此,希望早日能夠有時間安排在台灣拜訪百岳,卻恐怕,終於能夠成行之後,山林的處處美景沒能像哥哥登山社時代的時候一樣美麗、一樣令人感動。





May
27

跟一樣來美數年的朋友們聊天,偶爾,會有人感嘆道,雖然考慮就在美國這樣定下來,可是,怎麼說都還是覺得自己是個旅人。接下來,就會有數人微微頷首,而我也常常屬於那個合群的一位。「形於外」先於「誠於中」,想要將心比心稍補我的麻木,卻也沒能有「失根蘭花」的感同身受。怎麼樣,才是一個旅人,才是一份旅人心情?

字典上寫,旅,亦做履,卦名,艮下離上,是「客居」、「羈旅」的意思。

旅人,指的是旅行的人。旅行,是指出門到外地遊歷。

客觀上的認定,每一個從台灣生長,而後來美求學、工作、甚者定居的人,都可以說是個旅人。這樣說法,稍嫌廣泛,而且,零星泛起的心情,恐怕也不值得感慨。那麼,必定是主觀認定自己所處之地,不是長久之計,或者欠缺歸屬感,才能夠興起去鄉偶思、客居他地的無奈心情。

細數在美國這麼幾年,除了有一陣子自誤陷入一場混亂的感情漩渦,效應擴散開來導致諸事不順,曾經連著數個夜晚抱著枕頭,哭著,好想回家。此外,少有「這裡不是我的家」的感慨。也許會有人質問我,這裡難道就是你的家?那麼,我會答說,哪裡不可以是我的家?

也許是天生流著移動的血液,天生長著流浪的骨頭。總是恨不得能夠蕩遍天涯海角,像向日葵的花朵鎮日追逐著陽光到不得不止息為止的狠勁。早年的天真,只要身在遠程的巴士,展翼的航班,都可以讓我雀躍不已。現在則是沈著多了,到了一處,能有一方寫字的台面,一杯熱茶,一角陽光,就能夠心滿意足,視之為安定。若是走入森林原野,那麼一個可以棲身沈睡的地方,就是天堂。

還是有能讓我心生感慨的唯一,就是對眾人的牽掛。從來不知道,爸爸媽媽的言笑晏晏,可以讓我心生嚮往、疼惜。也從來不知道,數著過去用心對待過的人名,可以牽起這麼多不相信自己記得起來的回憶。這是一份旅人心情嗎?我並不確定,牽掛的存在,並不只是因為我人在他鄉。

那麼,怎麼樣,才是一個旅人,才是一份旅人心情?

也許,這份疑惑,就是。





May
22

最近費城的天氣很難篤定,又是晴、又是雨,溫度也是七上八下,一不檢點小心,就傷風感冒了。偏偏來得都是些纏綿的小症候,鼻水流個不停,揉得通紅,整個呼吸道就塞住了,精神萎靡不算,偏偏又輾轉反側,難以成眠。

翻來覆去好一會兒,狠下心不睡覺了,上網找一些早就想打點的資料,卻偏偏不盡人意,虛耗光陰。靈光一現,又開始用 google 找一些幼時認識卻又早已失聯的朋友,根據以往的經驗,這多半是吃力不討好,偏偏曾經因為網路這條路,讓我找回數年失去音訊的好朋友,也就仍然姑且行之,試試運氣。

敲了幾個名字,也沒見著什麼新聞,正想,恐怕又是大海撈針了,手下還是沒有停息,邊敲入從小學時代暗暗喜歡到高中時代的男孩 C 君的姓名,眼前轟然一陣,幾份報份的新聞清清楚楚地寫著:C君和友人自組球隊,週末練球遇雷雨而遭閃電擊中,送醫。C君在院方24天的搶救之後,不治,撒手人寰。

我的天。第一個閃過的念頭是,這不是同名同姓的人吧?偏偏新聞上記載的年齡又符合。好不容易找到一篇報導還附著照片,盯著用力地瞧了好幾下,眉目間彷彿就是他的影子,可是最後一次和他見面是 11 年前的巧遇,心裡還是不肯承認。偏偏又讓我在 yahoo 抓出幾條線索,拼出他的大學系級。這下我也無言了,他走了,撇下他的親人好友,他的未婚妻。

躺回床上,睜大眼睛瞪著天花板,天花板透著很白亮的顏色,很沒有力氣。

C君去世九個多月了,不知道他走得時候疼不疼?

想起有一年過年打給爸爸媽媽的電話,爸爸正在咳聲嘆氣。媽媽說,要不是因為一年來費城看我,爸爸也沒有機會經過舊金山,拜訪十幾二十年沒有音訊的好友陳叔叔,沒想到過年掛個電話拜年,陳叔叔幾個月前因為急症去世了。還不如當初沒聯絡,什麼都不知道好些,現在爸爸這個心境該怎麼化解?

我現在也明白了,明明就是以後九成九也不會再聯絡的小學同學了,自己偏偏多事,現在貼實了剩下的一分,什麼都不用再找了。

這幾年,年紀漸漸地累積起來,沒想到與生與死都更接近了一大步。紅色帖子接完後,接著吃的是滿月酒。看著朋友們開開心心地有子有女萬事足的模樣,也是為他們高興。殘酷的是,世情總是兩面,有甜有苦,而且在我這個年紀的朋友若是撒手,多半是猝不及然地,讓人難以接受。而且人生終結,任何人插手不得,除了賠上一副眼淚,一段傷心,一點力氣都使不上,好不甘願。

我和C君小學同班三四年,到了五年級之後才開始比較熟稔。C君是個濃眉大眼,很會說話也很參與活動,很得人緣,不管是男孩還是女孩都喜歡他。還記得以前曾經跟他合演「完璧歸趙」的故事,我飾演的秦王大喝了一聲,「藺相如,你知道我為什麼不殺你嗎?」聽到底下一個愛鬧的男同學說:「因為她愛他」。小時候也不知道什麼戀愛不戀愛的,可是我還真的是喜歡他。小學畢業之後,不知道是面子拘著還是當時校風嚴禁男女交往云云的,竟然沒有再說過幾句話,之後,也就不了了之了。

大學聯考那一年,我考完了一日二日,去幫一類組的同學加油打氣,眼角一撇竟撇到他的影子,當時心裡頭緊張地不得了,連該不該打聲招呼都斟酌不下,走近走遠來回七次,才終於鼓起勇氣說了聲嗨,而這居然就是最後一面。

C君是不知道的,他是我青澀年代的代表人物,伴我走過高中聯考、大學聯考。之後,他的影子逐漸淡去,總以為他在某處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而現在,我願意相信西方或是天界之說,希望他在另一境地能夠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Mar
31

眼前的小火鍋,熱氣蒸騰。坐在煙霧那一端的老友,突然說道,你和她分手了。胸口泛起些,像是晨跑時藉以憑證存在的心聲。我楞楞地望著前方,偽裝著聆聽,小小的酒精燈卻燒掉了每一個字。

每一個認識你,也認識我的朋友。和我碰面時,會給我一些你的消息。和我不碰面時,會向我問一些你的消息。是他們相信情人之後還可以是朋友,還是他們相信你,還是,他們相信我。

你說,你很懶,不寫信。我說,我也很懶,從刻意的懶,到真正的懶。可是再怎麼比懶,你還是比我更懶。而我也逐漸習慣,把想到你時湧起來的情緒,從細細咀嚼,到毫不拆封地置入冷藏。這樣,就算某一天颱風猛颳著十多天,我也還是可以很安心。

辨不清心裡泛起什麼漣漪,有點捨不得,還是硬把它標上日期,置入冷藏。卻在午餐之後,踱入盛開著杜鵑花的舊地,拼湊著片段的回憶。

不知道你在哪裡,只能把希望你很好的祝福,向四面八方傳遞。

從台灣回美國,很長的旅途。忍不住地想,我的心究竟在傳遞什麼訊息?可是,就好像在有趣的夢中途醒來一般,就算很固執地多睡一會,也再也得不到真正的結局。

今年的東風沒有來,明年的東風,也便不是今年的東風。





Mar
18

趁著學校春假時間,行李打包回台北一趟,就為了重新辦份已經過期的美國簽證。由於時機的湊巧,許多友人一聽到我返鄉的消息,第一個問題就是「你是回來投票的嗎?」我嘿然一聲,才發現我根本就忘記 320 是總統選舉,儘管台灣公投的議題在美國這邊也是沸沸湯湯,但夾雜在美國友人打趣我與大陸同學之間的「一邊一國」中,讓我仍然對於國家認同有些隔膜。

三月一日上飛機之前,費城的天氣透露著春暖,我嘀咕著也許兩個禮拜回來,就可以開始溜直排輪了,心裡頭對茫茫的白雪有些不捨。約末24小時的旅程,迎接我的台灣是雨濛濛的春寒料峭,我縮著脖子搭上車頂漏水的大有巴士,一路上用力認著車行入台北的表徵,不知道真的是太久沒有回來的緣故,或是大雨障蔽了我的視線,在一個司機宣稱是捷運站的莫名的交叉路口下了車,而我,一個台北人,竟淪落到濕漉漉地跩著兩個皮箱,詢問路人民權西路站究竟在哪兒的下場。幸好,是夜還是得以窩在暖暖的舊被窩,什麼也不想地卸下旅途的疲憊。

這次的台北之行,較之於之前的返鄉之行,是有些不一樣的。除了辦理簽證以及安排和知交老友的飯局茶局之外,還答應了多少年來在家裡煮飯洗衣帶孩子的老媽到外頭走一走,同時還得預備著幾天後來拜訪的美國男友的行程。我除了扮演台北居民之外,還得分身為旅行者以及導遊的身份。我也好奇著台北究竟有什麼不一樣?

剛回來的幾天,一切的一切都很新鮮,開心地喝著一杯不到一元美金的珍珠奶茶;嘖嘖感嘆多年拜訪購物的老商家的經營不善結束營業;興奮著大街小巷間的個性咖啡屋和小茶館絕對不讓 Starbucks 顛覆台北;驚喜著台北致力於資源回收的心意,以及東區街頭車輛等待行人通過的國民道德心的提昇。與老朋友閒談著現在,打趣著過去,詢問著將來,我不經意地出口,「台北好像有些不一樣了」,朋友也淡淡地回答,「是嗎?」「有嗎?」「哪裡不一樣了?」然後一陣腦力激盪,比較著彼此的所見所聞。

之後,美國男友抵達台灣,家裡的成員很誠懇地歡迎這個異國的遊客,我也很盡職地盡到導遊的本分。北海岸、陽明山、鶯歌小鎮、八里左岸、十三行遺址、渡輪、淡水碼頭、烏來溫泉以及台北市的都市地標諸如總統府、中正紀念堂、國父紀念館、忠烈祠、台北101等等,購物的東區商圈以及天母商圈,展示台北不夜城的士林夜市與華西街夜市,民間的虔誠信仰的代表萬華龍山寺,以及絕對不能不去的故宮博物院。其中中正廟是我男友指定要去的,當初我瞪大了眼睛一臉不可置信的表情,和我朋友聽到我「居然」帶他去中正廟的臉部反應是如出一轍。而他的理由是,一定要和在他友人之間口耳相傳的不可思議的巨大銅像合影一張,才有資格說到過台北一遊。

那天在中正廟,接近傍晚時分,我窩在一處的階梯上,一動也不動地要求他自己去拍照留念,他問我「你確定不要逛一逛嗎?」我堅決地守護我停留原處的決心,向他揮揮手。我左看看、右看看,這裡是我已經不知道來過幾百次的地方,一磚一瓦都藏著不少的笑語與堅定。曾經在兩廳院看過不少的表演,曾經多少個日子在這裡練習軍歌和詩歌朗誦,曾經看過幾次的燈會,曾經肅立過幾次的降旗。我知道這裡圍牆窗台上一個個獨一無二的設計,我也知道紀念堂旁的拱橋流水。一會兒,他回來了,跟我說這裡真是一個好地方,我笑了,我也曾經羨慕過不少歐洲城市中教堂前群鴿亂舞的大廣場,美國城市中抱水擁綠的城市公園是個好地方,那麼也許這裡真是個好地方吧。我從來不這麼覺得,也只是因為我對於這裡太過熟悉。

男友的行色匆匆,停留只有大約一個禮拜的時間。我從一開始領東帶西、本著不到午夜不打烊的興高采烈,變成了到了終了兩天,剛吃完晚餐就揉揉眼睛準備打道回府的慵懶疲憊。回到家裡,也全然不顧中英文口譯的神聖使命,放任著男友和近來勤上英文班的老媽禮貌搏鬥,自個兒就窩回房間開始小說漫畫。也是怪了,家本來就是拿來休息的地方,偏偏我每次回家都把自己安排地疲於奔命,卻只是捨不得不見見老朋友,不逛逛老巷弄。

男友回去的前一天,我牽出老媽的摩托車,帶他去兜兜風。也不知怎麼的,自己東飄西蕩這幾年,接待過幾次外國老師、友人之後,才領悟到摩托車陣原來是他國人口中台北市的一大奇景。男友除了對於摩托車可以和車輛並行共用一個車道感到驚奇不已以外,也破除了摩托車是屬於青少年的刻板印象,同時也了解到為什麼我對在台北市開車的戒慎恐懼。說實在的,台北市的交通狀況這幾年來是好多些了,想當初大學時代三年的台北開車經驗,為我賺得在費城路邊停車皇后的美譽,真不知道該不該驕傲?

我在台北的時間剩下只有兩天,我決定懶散地度過,卻也還是早出晚歸,避開了媽媽叨唸著蹉跎多年還沒有拿到學位,以及老大不小還不成家的的嘮叨,也避開了爸爸總是扭開電視爭論著究竟是二二八守護台灣還是三一三嗆聲換總統。

我坐著捷運從淡水線轉過板南線,晃蕩著木柵線,我看著晃過去的劍潭青年活動中心,圓山大飯店,我看著復興南路上走過來走過去的路上行人,我看著一路上「台灣需要你」以及「爸爸回家吃晚飯」的競選廣告,突然想起幾日前和從賓大畢業回台灣工作一兩年的學長們,談論著費城最近的變遷,他們跟我說想回費城看一看的心情。看一看,看什麼呢?我在台北市看著看著,又想看出些什麼呢?朋友們問我對於回到台北的觀感,我談著剛回來前兩天的新鮮以及不習慣,卻馬上融入台北的氣息,有著只要在台北市就不會迷路的自信心。我在台北車站捷運站恐怖的人潮間,複習著對於台北市的厭倦與牽掛。

口中咀嚼著蘇軾赤壁賦中最愛的兩個句子:「蓋將自其變者而觀之,則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變者而觀之,則物與我皆無盡也。」對人來說,是不易還是變易,恐怕還是看自己投資了多少時間,從6歲開始在台北市成長的我來說,近幾年幾次進出,變化無窮,她卻始終是我的台北市。

向台北市揮揮衣袖,要回家了。西北航線從底特律進美國,飛機降落時,我未免帶著些驚喜的問著鄰座靠窗的旅客說,「是雪麼?」底特律正是鵝毛大的雪柳絮風飛,那我的費城呢?我的費城清晨雪降卻在我抵達的時候以雨水相迎。是巧合還是命定,兩個城市居然都在我返家的時候,落下紛紛雨珠。我接過接機的男友遞過來的大外套,想著,我今晚也可以窩在暖暖的舊被窩,什麼也不想地卸下旅途的疲憊。





Feb
13

第一次學到「A la mode」這個詞,是在一家台灣人開的日式鐵板燒餐廳,當同行的美國友人告訴我,A la mode 就是加一球冰淇淋的意思,我頓時興奮地和他們初看到 dessert menu 上居然有那行字一般。他們高興的是,在鐵板燒餐廳可以吃到「正宗的美式甜點」,我高興的是,終於不需要諄諄交代:「不要冰淇淋、不要太多 icing,不要whip cream」,真是 God bless America。

就為了這個 dessert,我曾經和美國朋友有過激辯。在他們眼中,我這個吃中國菜的台灣人簡直無所不吃,吃魚連骨不會被哽到,吃蝦吮蝦頭其樂無窮以外,對他們來說最神奇不過地就是吃 chicken feet (鳳爪)不算,居然還吐得骨頭乾乾淨淨、整整齊齊,每當這個時候,我不是大談祖先傳下來的「一粥一飯,當思來處不易」,要不至少宣揚母親寶訓「樣樣都吃營養多」,譏嘲老美既不懂得吃又浪費。

直到有一天,友人 Phil 說:「中國菜好吃歸好吃,就是沒有 dessert,害我每次吃完中國菜,都要找地方吃甜點,要不然就覺得這一餐飯不完整似的。」我大聲抗辯,中國菜怎麼會沒有甜點,只是你們沒吃過好吃的。我開始細數家珍,什麼桂花鬆糕、豬油糯米糕、八寶飯、山楂糕…以及我最懷念的棗泥鍋餅。事實上,連在台灣都很難找這些甜點,更何況在這裡的中國餐廳了,口說無憑,這下可被他們抓到辮子了。再嘗試努力一次,說「你們吃完中菜之後,餐廳上的紅豆湯圓以及芋頭西米露不是甜點是什麼?」偏偏這些老美認定了甜點一定得吃冷的,根本沒有人買溫熱甜湯的賬。

這下我只好使出我的殺手鐗,高談闊論所謂美式甜點根本就是糟蹋糧食,「吃甜點就是要體會其原料組合過後,經過烘焙的本來風味。加什麼冰淇淋根本就是畫蛇添足。」「好的甜食講究的是甜而不膩,你們偏偏要又甜又膩。」美國朋友聽到這裡又開始大搖其頭了,「加冰淇淋就是要化解那股膩勁,試想 rich 的 brownie 上加一球香草冰淇淋可不是畫龍點睛?」我暗想 「brownie根本就是一半牛油,一半糖,給我搭配一杯 espresso 我都不一定吃得了三口,再加上冰淇淋?難怪你有一副美國身材。」我於是說「真正懂吃的民族才不會這樣呢,法式的 creme brulee 和義式的 tiramisu ,你可加過冰淇淋在吃?」「A la mode可是法國話,這可不是美國人發明的。」

天啊,我真不敢相信,在我心目中懂得吃的法國人居然會「加一球冰淇淋」,不服氣的我回家後馬上在 google.com 上開始 search 做研究,終於給我找到 a la mode 的原意是代表一種時尚,一種風格,後來根據輾轉細膩的原因,在美式英語的用法變成了 with ice cream。

終於又等到一次聚餐的機會,正當我決定再開始這個話題的辯論之後,坐在旁邊的 Jeremy 對著服務生說,「請給我一杯 root beer float」,我嘆了一口氣,飲食習慣真的是根深蒂固的,也許要過真正的美式生活,只有 a la m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