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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eepyhead

I’ve always been a sleepyhead, since I was a baby and even now. I remember when I just got to the States, in the school orientation, the host asked every new student and every professor to present a short self-introduction in which people should describe their basic personal information and hobbies. When it was Read More…

情節或許虛構,情感絕對真誠

前一陣子租了 Star Trek: the Next Generation 的DVD來看,這部影集很舊了,不過仍然能夠滿足,我對探險的嚮往;同時,片中一些對於人性探討的情節,值得嚼之再三。(網站站名 Final Frontier也是取之於此)

其中,Data是一個很受歡迎的角色,身為一個android 卻對人類的千種情緒有諸多嚮往,劇情也常常安排Data在閒暇時光,學習繪畫、小提琴、以及表演,種種人們認為需要用「心」去體認的學問。編劇這樣的安排,值得玩味。而在身為旁觀者的觀眾眼裡,Data無疑比誰都用心。

一次Data在揣摩演技,他提到想忠於俄國史氏提倡的「方法演技」(The method),我樂了。雖然我對表演只有淺薄的了解,我恰恰知道方法演技這個名詞。方法演技強調的是演員在台上情感的真實。

我曾經閱讀過一些它主張的訓練方法,感覺頗為殘酷。尤其是訓練自我一而再、再而三的回憶以往經歷的情緒。那種高強度高頻率地複習情緒,可以帶給一個普通的人多少的壓力?那時候我才體會,演員這一行要入木三分,沒有強健的心靈是不行的。

我非常服膺史氏的主張,一個藝術工作者,不是誠實面對自己,了解自己,作品怎麼會有生命。一個不能感動自己的作品,怎麼期望能夠感動他人?

恰恰好這樣的主張,巧不巧也出現在幾位作家的論調裡。

林徽音在「文藝叢刊小說選題記」:(天下出版,林徽音文集) 「作品最主要處是誠實。……小說的情節即使整個是虛構的,內容的情感卻全得藉力於迫真的,……凡在作者中所提到的生活,的確都是作者在理智上所極明瞭,在感情上即能體驗出的情景或人性。」

余光中在其詩選的序中,稱其用力去「追」一些作品:(洪範出版,余光中詩選) 「而所謂追,就是在知性上對主題做到充分了解,再把知性的認識化為感性的認同。」

我也相當同意余老對於作家才氣的看法,在一個「敏感」。 「一個作家的才氣,在於對生命的敏感和對文字的敏感。……對生命不再敏感,也就是題材枯竭,或者對文字不再敏感,也就是形式僵化。」

拉哩拉雜的說了一堆,我想,讓我歸結到我成為一個Blog寫手的原因吧,除了好好整理自己的生活以及思緒,另一個很主要的原因,是希望把對戶外活動的熱情帶給大家。我不知道能夠做到幾分。我只知道每次到了戶外,見到新草茵茵、或是白雪皚皚,總會浮起「不枉了」的感受。不敢說自己的文章寫得好不好,但是誠實這點要求,是絕對會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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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該看哪一本英文書?

為了加強自己的英文讀寫能力,在一般的教科書、論文、工具書、以及特定的雜誌篇章以外,想看點書,一些比較偏文學的書籍。才發現,挑一本適合我唸的英文小說,還真是不容易。

深奧的嫌字彙過多,淺白的嫌情節不夠。舉個例子來說吧,看完電影「King Arthur」後,喚醒年少時的記憶,那閱讀東方出版社特別為青少年改寫的,許多世界名著系列之一的「圓桌武士」。年輕俊俏的青年武士洛斯和王后之間,若有若無的情愫,最能撩撥青澀歲月似解似不解的慕春情懷。

翻開「The Once and Future King」,卻滿不是那回事。巫師Merlin少了許多奇幻色彩,少年Wart沒事就要求Merlin將之變換成不同的動物,以打發閒散的少年時光。文章中參雜了許多和情節進行無關的專有名詞,使用的英文文白夾雜,不是純粹的現代英語。讀了數章之後,決定為山九仞。

那麼,找一本現在仍然出版地欲罷不能,原本設定的讀者群為Young Adults的哈利波特總行了吧?閱讀起來輕快了許多,卻不得不承認實在不喜歡 kids’ book,雖然我知道他的定位不純是兒童讀物。

小哈利的身世既不懸疑,撫養小哈利的阿姨一家又太過仙度瑞拉。魔法世界則認為哈利根本是一個傳奇,但是我的年紀已經太大,沒辦法將自己代入哈利的角色中,想像自己在現實世界,許多Muggles的壓抑之下,總有一天在屬於我的世界中大放異彩。

這是我讀了最初五個章節的感想。我知道很多書籍不能這麼快就下定論的。國中時候第一次讀紅樓夢,一直讀到「劉姥姥一進榮國府,賈寶玉初試雲雨情」才開始欲罷不能。王安憶的長恨歌初讀時也讓我碎碎念「這個人怎麼這麼囉唆?」耐心讀完卻發現對之愛不釋手,還買了好幾本廣送親友。

總覺得年紀愈大,耐心愈來愈少。不再在乎,拿到小說迅速翻閱結局,會剝奪多少閱讀的樂趣。是因為沒有青春可以揮霍了嗎?

仔細想想,似乎不需要這麼悲情。這只不過是英文的程度,還跟不上我對小說架構的要求,而這份要求,也是從小看中文小說訓練而來,結論是,還是要找一本好小說,一本能夠在情節架構以及英文程度中,找到平衡點的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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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ladelphia Independence Triathlon

四月底終於狠下心報了這項活動,準備測試一下自己的體力。

原本開始比較規律地跑步游泳,也不過是希望登山的時候,能夠有較佳的體力,以便盡情地享受自然野趣。誰知道一直以為自己痛恨跑步的,竟開始愈跑愈多,慢慢地,心裡燃燒起一股,想知道自己到底可以做到什麼程度的想法,這念頭,澆熄不下來。

原來去年打算報今年五月份在 DE 的一個馬拉松,十二月初的每週長跑也已經跑到 10 miles 了,冬季的雪一下,馬上就壓垮不是怎麼堅定的雄心壯志。唉,一個人自我訓練的道路是孤獨的,更何況邁著腳步踩在皚皚的冬雪中呢?這種自我安慰的藉口,信手拈來,好像從小就做慣了的似的。(事實上,的確如此)

春天一來,又自我鼓舞起來,今年我一定要參加一些競賽,我的目標很簡單—完成它、完成它、完成它。

第一個目標是七月底在費城的三項競賽,參賽者必須在Schuylkill River游完 0.5 mile,接著騎腳踏車騎過 17 miles,然後以4 miles的跑步劃下句點。目前我對連續完成兩項還頗有信心,至於三項,咳,還是得再訓練訓練。

第二個目標則是十月份在紐約郊區的馬拉松,馬拉松要跑完多少距離,也應該不用我多說了。這年頭馬拉松還真熱門,一些大城市的馬拉松不是幾個月提早報名的話,還搶不到名額。本來聽從朋友的建議,準備參加同月份在 DC 的 Marine Corp Marathon,沒想到,網路報名已經截止了。

昭告大夥兒我要參加比賽有幾個好處,最大的一個就是我從小看不破的「面子」問題。(難怪看高陽的紅樓夢斷,最喜歡震二奶奶)我不知道是承繼了中華民族愛面子的心理,還是我自己就是愛面子,不應該亂牽拖的。總而言之,我就是愛死面子了。我只要一想到可能有人關懷地問我,那天比賽的情形怎麼樣啊?那麼我就會砥礪自己,勇敢地游下去,努力地跑下去,賣力地騎著腳踏車,向那夕陽奔去,直到消滅惡魔黨為止。

參考文章: 費城河邊的直排輪系列,費城河邊即是文中所提及的三項競賽舉辦之處。 系列一、系列二、完結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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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更高的山,走更遠的路

向晚的陽光特別耀眼,斜斜地打進餐廳落地的大玻璃上,五光十色的折射映襯著海鷗此起彼落的儷影。朋友說,「我最愛看海鷗飛翔的身姿,讓人感受到自由的味道。」我怔怔地看著一隻海鷗撲下,啄起一塊碎麵包,「你有看過海鷗岳納珊的故事嗎?」我問。

「你是說天地一沙鷗的故事嗎?」朋友頓了一頓,「說實在話,我從來不是很明白,那故事的寓意是什麼?」「為了理想放棄生命是否值得?」

前一天,我倆正在紐約州的山區,冒著風雪,笨拙地踩著網球拍似的特製雪鞋,在零下十六度的低溫,堅持著找到山峰的頂端;今日,在餐廳裡頭暖氣蒸騰下,慵懶地啜著熱茶。縱然昨日幾番凍得手指尖疼得受不了,幾度質問著自己是否太傻,再一次地給我選擇,一樣是再一次地擁抱自然。

從事登山活動以來,一次又一次的旅行,就更深刻地感受到山林的可親和可畏。日曬、風吹、蟲螫、雨打,氣喘如牛,滿身大汗,換得的是遍野的山花,雄偉的山勢,或是臨著清流飯一餐野炊,迎著細雪漫數整天的星斗。

自然讓人學習到耐心,因為走完一個山頭之後連綿著另一個山頭;自然讓人學習到知足,因為暴風雨後的夜晚,裹著乾燥的睡袋安眠,就是終極的幸福。最重要的是,投身於自然,讓我了解到:人,是屬於自然的一部份。我們學習與自然和平相處,而不是征服自然。

我肯定岳納珊對飛行技巧的窮究,身為一個山客,期許的就是爬更高的山,走更遠的路,為的不只是貪戀瑰奇的風景,更是挑戰以及了解自我的極限。而實現這個夢想,並不是要人暴虎馮河,而是在行前準備再準備,「登山的目標不是山頂,而是平安返回家園」,過程即為享受。若大自然當真呼喚,也已經了無憾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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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孩子與她的小吉普

野孩子喜歡東奔西跑,在美國,沒有車的野孩子簡直是坐困愁城,因此,這個野孩子在她25歲的時候,買了第一台車。

第一台車是很炫、很酷的吉普車,配著亮銅色,是當年新款的顏色,驕傲地不得了。腦海中幻想的總是大輪子碾過飛沙走石,踩過小溪村落。豪情萬丈的野孩子總說,要用這台車踏遍五湖四海。

新車上路沒多久,踩到海邊的小島上,豎立的招牌明說著只有四輪驅動的車子才可以開沙灘,朋友的慫恿下,燃燒著的自尊心讓大輪滾滾地進發了,沒顧著需要事先申請許可的警示。沙灘上的泥鬆軟地不得了,底下蘊藏的海水暗潮洶湧,黏黏濕濕。大輪翻個五六轉,就把半個車身栽進了細沙地,進退不得。沒奈何,只好求救於當地的駐警,讓胎兒洩了氣,再把車子拖吊出沙地。原來這樣的地形,車胎必須要洩氣到原先一半的胎壓,才可以自在行走。

野孩子也洩了氣,受了駐警一頓教訓,差點吃了大罰單。得不償失的是,底盤受到鹽水的浸潤,鏽蝕的速度比一般加緊了幾倍,還得做特殊防鏽處理。

安安份份地過了些日子,越野駕車的白日夢從來沒有實現。吉普車的大輪和強悍馬力,很容易就可以破壞非柏油的地面,改變地面原本侵蝕的速度,更不用說掃蕩掉地面弱小的植被了。要越野?可以,還是得乖乖地到規劃好的地方才可以,這個年代已經不是「此路是我開」的年代了。保育觀念最重要。

野孩子和吉普車都悶地不得了,到了冬天,美東來了大風雪,家家戶戶的車不是被雪埋起來,就是非四輪驅動跑不出門。逮到這個機會,可以遛遛我的小吉普,不用剷雪,小吉普輕騎上了路面,路上果不其然,一點交通也沒有,故意開上開下積雪好幾次,突然也就意興闌珊了。就算是野孩子,也是有和一群人一起野的渴望。

小吉普最後留給我的回憶,是一年冬天開往滑雪勝地的路上。夜已深沈,大雪紛飛,不熟悉的路段,只有緩慢的前行,任由無止息的飄雪,消磨著因過份專注而疲勞的神經。公路路經一個小鎮的時候,交通量突然遽增,卡車、轎車全部上路,駛得飛快,想是熟悉當地路段。已經是大雪下地連路上的分隔線都辨不清了,哪還禁得連續的超車把路上的積雪飛濺到擋風玻璃上,突然,野孩子身旁的乘客一聲驚呼,「妳的車子向外偏了」,緊張加上沒經驗,過份拉回的方向盤,以及不該過份的煞車,讓小吉普失去控制滑向外側的路肩,小吉普的車頭以及兩個前輪輕巧無聲地,倏忽陷入路肩上龐大的積雪。靜夜中,車輛還是一台一台地踏雪留泥。

小吉普的前輪懸著,使不上力,試了幾次,都是呼呼空轉的聲音,迴盪在焦急的心裡,更顯震撼。幸好可以切換到四輪驅動,留在路面上的後輪,輕輕地把整台車拔回了路面。

這次,幸好路旁是一團積雪,有驚無險。

又過了好些日子,野孩子經不起愛護環境的心理煎熬,以及敗不起愛車喝油當喝水的氣慨,黯然地把小吉普賣了。買方是來自喬治亞州的鬍子大漢,對小吉普中意地不得了。野孩子現在偶然想起,也許,小吉普還是比較適合喬治亞州南方陽光的燦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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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步日記

兩根指頭撐開百葉窗,眼光掃向大街,柏油路原有的風塵僕僕以及淺薄,經過陰沈烏雲顏色的感染,已褪下原有的衣裳,著上深深的灰,卻帶著剛擦亮的銀器般地油亮,從早晨開始下的雨已經停歇了。我喃喃地對自己說:「該出動了」。

原本打算在附近跑一跑也就罷了,轉念間,還是發動了車子,馳往河邊的步道,為的是河邊的人多,一邊運動還可以欣賞人生百態。另者,我對運動的哲學是:「若某人運動的姿勢是正確的,那麼此人運動的姿態必然是漂亮的。」因此,多看也就是多學習,這個原則十有九中,不論是在跑步、游泳、滑雪,屢試不爽。

下過雨後跑步,其實是很難過的,空氣中飽和的水氣,壓迫著皮表的熱氣蒸騰,硬是逼得人汗流浹背。雙眼開合間一不小心就會眨進眉毛沒能抵擋住的,潰隄氾濫的汗水,汗水中的鹽分刺痛著眼睛,好一會睜不開。跑過 1 mile 之後,身心才逐漸伸展開來。

當初開始接觸跑步,其實是一種無奈,為了一嚐登大山以小天下的宿願,奠定體力的基礎,不得不跑步。就這樣一步步地前進,痛苦地過了四百公尺的地標,自怨自艾地過了八百公尺的地標,咬牙切齒地過了一千二百公尺的地標,估計就要呼天搶地的超過一千六百公尺的地標,誰知道,體內突然燃起了另外一種力量,身體像是乘著內功高強的武林耆宿的掌風,向前方破空而去,不知不覺又是另外一個一千六百公尺。跑完五千公尺下來,擦擦汗,喝個水,舒展緊繃的肌肉,原本以為會疲憊不堪的,卻是意氣風發。如此,我對跑步改變了初步的觀感。

不討厭跑步,卻仍嫌不夠,怎樣拐自己出門一天兩天就是五千一萬才是真功夫,威脅自己,「若是不跑步,哪天妳就會死在山上了唷」;利誘自己,「妳看那山裡風光明媚,花鳥爭妍多麼美麗可愛」;動不動給予自己教訓,「登高必自卑,行遠必自邇」;最後的第十二道金牌則是「身為炎黃子孫,如果到山上被人拆包包,就有失中華兒女的氣概」。雖說如此,剛開始培養自己跑步的習慣的時候,還是動輒覺得我像是隻討著可望而不可及的紅蘿蔔的驢子。

往事總是不堪回首,當初的我只想跑完當天規定的份量,今日的我居然還會計較要到河邊享受人多的熱鬧,觀摩正確的運動姿勢以及偷窺人生百態。

河邊瀰漫著青草被大雨擰出的味道,還混著鵝群排泄物被大雨洗出的悶與騷。但是,河邊跑步的人還是很多,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的步伐小而快,像是細綿小雨打著樹梢綠葉,趴躂趴躂。有的步伐大而威,像是低沈的大鼓提示滿朝文武列隊歡迎,轟隆轟隆。

我常常會揣摩那位髮蒼蒼的老先生,那個嬌滴滴的小姑娘,為了什麼在跑步?為了興趣?為了減肥?為了健康?為了競賽?我有時超過別人,大多數別人超過我,看著那些逐漸遠去的身影,兩腿的肌肉昭然,那是我從前避之唯恐不及,今日卻念茲在茲的肌肉,要是有那樣的肌肉,走多遠的路不能?爬多高的山不能?

而今日最大的收穫,卻是因悶熱而增加許多的打赤膊的健兒,原本以為只有女性的曲線玲瓏才是美妙身軀的我,才明白為什麼有所謂對「六塊肌」的迷戀,呃,還是,我已經接近了如狼似虎的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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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quel

男友們以及男友的朋友們,興致高昂地聚集在電視螢幕前,細細溫習了 Spider Man ,之後,又手牽著手步向戲院,等待接受 Spider Man 2 的洗禮。

想必是由於文化差異的緣故,那種閃耀在眾家美國朋友的大眼睛中的複雜情感,不是我彎曲起中指和無名指就可以醍醐灌頂的。他們是回憶童年舊夢,我則是抱著觀賞純娛樂片的心情,期待搜索出如 Keanu Reeves 在 Matrix 的名句「I know Kung Fu」,以便之後可以取笑男友一番。

電影落幕的時候,已經接近午夜時候,手機居然顯示兩通未接來電,我隱隱可以猜到什麼事情發生了。果不其然,小姪女比預產期早個兩個禮拜來報到了。估量著哥哥家的重要成員現在都在醫院,回了電,話筒那邊傳來些許的疲憊,以及掩不住的欣喜,我隨即輕輕地道了聲恭喜,託哥哥向沈睡中的嫂嫂致意。

懶攤在沙發上,腦袋是空白一片,不是嘗不出來什麼感覺,而是根本沒有感覺可以咀嚼。

我也是接近三十的年紀了,朋友間結婚生子的新聞也早就已經司空見慣,卻沒有一次像這樣一般轟然作響。

男友被我的嚴肅嚇著了,又是奇怪,又是關切。我好久好久以後,才吁了一口氣,說:「哥哥從小就是篤定、踏實、有計畫的人,很仔細地選擇自己要走的路,也就是這麼湊巧,哥哥選擇的路是一般大眾最贊同最欣賞的路,媽媽從來沒有為哥哥的人生規劃產生過什麼懷疑,總是稱許他的穩重和乖巧」「我不一樣,媽媽眼中我總是偏愛逃避康莊大道,愛走小路偏鋒,喜歡嘗試這個那個沒有一個定性,談論起我來總是憂心忡忡」

說著說著,眼淚居然就流下來了。從小到大,總是希望嘗試一些沒有嘗試過的東西,卻也希望在爸媽眼中是個乖巧伶俐的孩子,內心的交戰從來沒有停過,而在這種搖擺不定之下,什麼也沒有抓牢,隨著年齡的癡長,歲月的腳步似乎除了在外表留下痕跡以外,其餘似乎如春夢無痕。

「With great power comes great responsibility」就連美國的超級英雄都逃不過宿命的安排,曾經希望成為最普通也不過的紐約市民,也許我小小女子的搖擺不定只不過是夏日偶發的傷春悲秋吧,況且,以好的方向來看,搖擺不定可是需要相當強大的能量的,也許我應該為這點生命力自豪一番。

人生的路就是這樣一直地前進,一直很記得一位朋友的鼓勵,「只要你不忘記夢想,夢想就有實現的一天」,所以,還是相信只有自己能夠選擇一條回頭無悔的道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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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起 -- Final Frontier

台灣是一個相當得天獨厚的地方,山於水都於觸手可及的地方。來到美國費城讀書,動輒要開個二三小時的車,才勉強可以登上約末 1000 公尺的山陵。說也奇怪,開始接觸 backpacking 卻是來美國五年之後的事了。我一直不知道 backpacking 的中文對照究竟是什麼,因為其定義似乎介於「健行」以及「登山」之間,簡而言之, backpacking 就是你把所有賴以生存的家當,全都背在身上,並在野外過夜就是了。而「 Leave no trace」就是每一個背包族都必須奉行的倫理。簡單來說,就是盡量將所經之處都維持原貌,再也沒有「此山是我開,此樹是我栽」的氣派了。

目前以我的程度而言,可到之處,早已不知被多少千萬旅人所遊覽過了,因此都已經有開發完善的登山小徑了,根據 leave no trace 的倫理,我也只能在颶風掃過,確定再也找不到原來的路徑的時候,才可以勉強在林木森森中開出一條血路來,嚐一嚐所謂bushwhacking的味道。

最近租了以往在台灣總是因為各種意外,而看得殘缺不全的影集Star Trek: The Next Generation 回家來好好溫習。每集的片頭,艦長畢凱總是會說:「Space, the final frontier … to no one has ever gone before」。還記得以往台視將之翻譯為「宇宙,人類的終極邊疆」,可以說是翻譯地相當好了。對於美國人來說, frontier 的變遷可以追溯到,由東北數州往西方太平洋岸拓展的時光,在沒有見到浪濤拍岸之前,冒險是沒有終止的。

現今地球上罕有人跡未到之處,且根據背包族倫理,恐怕也不容我隨意探索,免得無意中踐踏早已千瘡百孔的自然生態。悄悄思量所謂拓展邊疆的野心,似乎 final frontier 也已經不切實際了。雖然我可能無法到達 no one has gone before 的地方,但是,我總是可以到達我從來未曾踏過的土地,就拓展視野而言,何處是我的 final frontier 還是一個未知數,而也許,窮我畢生之力,也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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