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是春天了,這個時節的天氣最是叫人難以捉摸,乍暖還寒,時晴時雨,讓人不傷風感冒也難。
星期五下午,持續好幾天的陰霾天空,還是俐落地打下雨點。收拾完桌面上散落的文件,我敲了個 email 給男友,不久之後,他出現在我面前,苦著臉說,「下著雨呢,明天真的要去嗎?」我撐起一個開朗,實際上是勉勵的表情說,「當然囉,這個活動可是『rain or shine』的唷。」
自從費城家家戶戶的前院,陸陸續續出現怒放的水仙,沈寂一個冬天的光枯樹幹,也有幾梢露出春天的消息,一個冬天來,除了滑雪以外,哪裡都沒有拜訪的我,早已耐不住居家的感覺,一個禮拜前興沖沖地註冊參加由 Wilmington Trail Club (http://www.wilmingtontrailclub.org)所舉辦的「2004 BRANDYWINE TRAIL END TO END HIKE」,決定將這個全長 35.5 miles 的旅程,作為開始 backpacking 季節的暖身運動。
為了趕早上六點的集合時間,我和男友在四點一刻的時候就離開費城。天很暗,雨也似乎沒有歇過, 95 公路上沒有幾輛車,這寂寞的公路特別讓人覺得路途遙遠。
我一向不喜歡在晚間開車,更何況雨下得緊,唯一的聊天對象打著瞌睡。不禁開始自怨自艾地想,「為什麼我這麼愛到處跑來跑去呢?」「旅行吸引我的地方到底在哪裡呢?」說不出什麼結論來,只是長在這個人世間將近 30 年的歲月,從原本愛哭的我,到現在就算是再感性的時分,也可以發覺理性隱在身後的影子,好山好水好人情,恐怕是少數幾項能夠讓我熱淚盈眶,而忘記本身的了。刻意摒棄眼淚之後,才發現眼淚是多麼單純的倚靠。
終於,天際漸漸地亮起來,雨捧場地停了,健行的隊伍也在眼前。背著兩公升的喝水包,加入這個一百多人的大陣列。而我也漸漸地發覺昨日男友苦著臉的原因,一段路後,我就再也看不到他了。相信他不會迷路的前提下,本著鍛鍊的目的,我仍然依著我的速率前進。
最初的一段路,約末 2 miles 的距離,隊伍是依著公路前進的,我不禁納悶起來,在我的認知裡面, hiking 可是踩著泥土岩石等天然地形前進的,莫非在英文的定義裡, hiking 是「一段有起點有終點,必須以走路完成的旅程」?腦袋著翻著我所隸屬的團體 Appalachian Mountain Club 的活動列表,突然迸出每幾月就會在費城城市區舉辦的 Pub Hike ,這個 hike 的特點是,以走路的方式造訪費城市內的數個 Pub,然後在每個 Pub 乾掉一杯啤酒,沿途上選擇性地「可能」會經過費城的古蹟,是一個相當有意思的 hike,我由於享有「Miss Half Bottle」的美號,而從來沒敢親身體驗的一個 hike。想通了之後,開始可以隨遇而安起來。
公路上的健行,像是郊區的散步,一段一段的小徑,從公路蜿蜒,漫過草坪、池塘、樹木,停滯在一棟棟的「數房、數廳、數衛浴、加上數車庫」的房子前面。有的前院築著小橋,跨過注入池塘的小水流;有的後院置著鞦韆、溜滑梯,是孩童的遊戲場。美國的地廣人稀可見一般,這典型的「美國夢」,打糊了焦點之後便成為青山綠水,田園野舍,而揭開這幅浪漫,是否是造就美國公路網,打壓公眾交通發達的隱性成因?美國的大眾運輸工具不發達,人口不夠集中,一直是被有心保育的人士所詬病的,畢竟推廣分享的觀念,就是一種節約。可惜,誰不願意一面抱有好景,一面享受現代生活的便利呢?如此權衡,到辦公地方半小時的車程,也不是什麼很大的犧牲了。不可否認的,以往我也對這種「類鄉村」的居住環境感到嚮往,只是健行的活動參加多了,被綠色觀念渲染的結果,心裡的秤鉈似乎又開始搖擺起來,怎麼說,現在就是盡可能地獻一份心力罷了。
有趣地,沿路上看了不下二十來棟房子,卻沒見著任何居民,瞥了一下時間,不過七點半鐘,也許居民們都還在夢鄉吧。而這一長串的健行隊伍,大家都在忙著超過大家,也許在終點線頒給第一名到達的獎盃真的很有吸引力吧。天空還是陰著,幸運地是沒有一點下雨的跡象。草地蒸發出雨水浸潤的味道,可憐的蚯蚓被積雨趕出泥巴地,卻被我們這一群急行軍,碾得稀巴爛,心裡有點疼起來,卻也沒有像沙灘上的小女孩,撿拾顆顆的海星,朝浪潮拋去的動力。
避著蚯蚓、走著曲線的同時,雙腳也發出渴望天然地形的訊號,健行登山鞋本來就不是用來走公路的啊。前面偏偏又是一座水泥橋,橋上可疑地停滿了車輛,到了橋中央一張望,橋墩、河岸佈滿了垂釣的人群,河面上泛著一兩舟備有馬達的小艇,舟上的人或站或坐,姿態雖是不同,可沒有人少拿了一條釣竿。健行的隊伍友善地和釣客揮手互道早安之後,領頭的一行人便跨過公路的柵欄往林中行去。
起起伏伏,左繞右轉,曲境通幽處是一面開朗的大草原。健行小徑鋪在草原上,不放大眼力瞧不著,小境通到哪裡,樹林小溪就跟到哪裡,林葉掩映處,偶然可以撿拾釣客的身影。我的鞋子踩著水,有節奏地發出啪啦啪啦地響聲。右面的草原風光被樹木取代,道上又是泥土、又是石塊、又是水窪,昨夜才在戶外雜誌的答客問讀到面對這時節泥濘道路的應對方式,沒想到今天就可以現學現賣了,硬著頭皮,盡量走在原本健行步道的最中央,管他稀泥還是水,Gore-Tex的健行鞋不害怕,呼嚕呼嚕穿過去就是了。這也是很多登山健行團體再三呼籲的「Leave No Trace」的觀念,不要因為道上的一點小水窪,而踏著原本開發路徑的旁側行走,而因此造成更多的破壞,如果路上的水窪居然可以行船,當然是另當別論,總而言之,留下的痕跡是愈少愈好。過了這一段泥濘的道路,我的鞋和長褲的褲管全都變成土色了,一點都沒有懊惱的感覺,反而嚐到一絲成就感,好像自己是個小功臣一樣。
在樹林間穿梭了一陣子,隊伍又從公路邊冒出來,幸好這節公路只是個過渡,隊伍欷欷窣窣又消失在公路柵欄邊上,搖擺婀娜的長著青綠的樹枝條兒後面。一會兒後,呈現在眼前的是,碎石子鋪設出來的甬道,路是無限地延伸,右手邊的小溪還是亦步亦趨,而左手邊的樹林、山石、土壤堆積出偌高的一座牆。面山背海,雖不中亦不遠矣。
河邊上的釣客顯然比橋墩上的少得多,偶爾見到的三兩點綴,都穿著著高過膝蓋的防水膠鞋,頂立在溪流之中,不動如山。也許是這裡的溪流較狹,水流較為湍急,水上不能行舟,這些釣客必須在溪中行走,必要時溯溪而上,比起垂釣的風光,少了份悠閒,多了份毅力,因此釣客才比較稀少吧。
碎石子鋪設的道路旁,出現了一些標示距離的標記,我忖度著,這條長段的道路,可能是附近居民,平常跑步、騎腳踏車、或是冬季 cross-country skiing的地方吧。果不其然,這個念頭剛轉過,迎面而來一群 trail runners,呼呼喘氣,在稍嫌清冷的空氣中,凍結出一團團的薄霧。又向前行進了好一會兒,那群慢跑者又從後頭趕上,我仔細端詳他們的背影,小腿上刻出明顯的肌肉,心中油然地讚嘆著。
今年的春天到達地遲了些,雖然額頭早已沁出汗珠,背上也被汗水潤濕,雙手仍舊被冰涼的早晨氣息,凍得發紅,我開始持續地舒展十隻手指,幫助血液循環,一邊眼光悛巡四周,尋找方便之點。這恐怕是對於身為一藉女兒身的我,唯一的抱怨了。對於一個女孩兒,總是得多一些掩蔽,少一些周圍的障礙物。好不容易相中個目標,左右張望一下,後頭接近中的健行者,對於我突然改變行進方向,心照不宣地,牽動了一下嘴角,我三步併作兩步,解開頭巾懸掛在轉角的樹枝上,解決了人生大事。
與慢跑一行人錯身數次之後,又是和公路短暫的交集,不出半哩路,就是第一個休息補給的地方,不但供給茶水,還有點心。主辦單位唱著健行者別在身上的編號,怕有人遺落在山林間。我眼明手快地吃掉最後一個甜甜圈,喝著熱可可,終於開始關心男朋友的行蹤。嗯,又吃掉半個 bagel ,數塊 cheese ,幾顆葡萄,男朋友的身影才姍姍來遲,我翹起大拇指以示鼓勵,和男友同時到達的 Phil 也含笑地對我打招呼。
我忙著招呼男友吃這個喝那個,他卻一點都提不起勁,說他走得快死了,膝蓋腳掌都不舒服,更沮喪的是同行的人一個一個超過他。我以一個過來人的身份勉勵他,說每一個人都會如此經過的,經驗愈多走得就會愈輕鬆了。他繼續說著,還好有 Phil 一路鼓勵他,要不然他根本走不完,還說 Phil 形容他的慘狀:對他而言,這個健行活動好比Death March 。我盡我的能力鼓勵他,他繼續哭嚎著說,「沒有用的,再怎麼樣都改變不了我是最後一個的事實。」我反射地說,「別擔心,還有 sweeper 啊!」「 Phil 就是那個 sweeper」。嘿,此時還是無聲勝有聲。
也因為如此,在完成 11.4 miles 之後,我們就打道回府了。一位在某個 visitor center 工作的老太太,熱心地載我們回原本停車的地方,閒聊中,發現這一個活動已經有超過 40 年的歷史,雖然遺憾這次半途而廢,明年還是可以繼續挑戰。